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浦处字(2019)第15201900269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0.0190万元,罚款0.599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22 |
决定机关 |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林炳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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