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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堂)市管罚字〔2019〕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标准要求的课桌椅;2、没收违法所得叁仟柒佰贰拾伍元整(3725.00元);3、处以罚款:壹万捌仟柒佰柒拾伍元整(18775.00元)。罚没款合计:贰万贰仟伍佰元整(22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14
    决定机关 金堂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邓帼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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