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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开市监处字(2017)1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的行政处罚:   1、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的单柄单孔混合面盆龙头(型号:W32236-G);   2、没收不合格的单柄单孔混合面盆龙头(型号:W32236-G)10件;   3、没收违法所得1015元;   4、罚款157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7
    决定机关 开平市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