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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璧林罚决字﹝2020﹞第1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6
    决定机关 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 吴友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