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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高新(滨)市管罚处字〔2018〕23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发布烟草制品广告的违法行为,消除影响;2.罚款人民币11000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29
    决定机关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