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静处字(2019)第0620190003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第九条第(四)项规定,发布广告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06
    决定机关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関根正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