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环罚字[2020]163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9年10月29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正在生产,现场将已验收合格的燃天然气隧道式烤炉燃料改为木柴,燃烧产生的废气经原有烤炉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 |
行政处罚内容 | 我局决定没收你单位上述燃用木柴的设施,并对你单位处伍万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4-23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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