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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东综执行处字2020第CQ5-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采取渣土覆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3
    决定机关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