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兰城工商处字〔2016〕雁西第 129 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已构成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7-08 |
决定机关 | 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关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许仁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