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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繁﹞市监罚字﹝2019﹞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芜湖江夏明珠广场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应答紧急呼救义务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01
    决定机关 芜湖市繁昌县市场监督管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