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第219251104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诺久通汽车有限公司违反了将客运服务车辆交于无准营证的人员驾驶 |
行政处罚内容 | 于2019年12月1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新路近罗山路停车场实施将客运服务车辆交于无准营证的人员驾驶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视听资料等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20 |
决定机关 | 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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