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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银监罚决字〔2018〕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贷后管理失职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26
    决定机关 天津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毛国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