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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庐市监(特)罚决(202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7
    决定机关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