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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市秀税甲分 罚 〔2021〕 5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人民币2000元整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3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