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山飞峰徽州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姜玉萍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563248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黄中法民一初字第00164号 |
案号 | (2015)黄中法执字第0007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5-02-05 |
发布日期 | 2017-05-02 |
已履行 | |
未履行 |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姜玉萍于2015年1月31日前返还汪利群借款本金130万元及支付2013年12月22日之前拖欠的利息25万元;于2015年3月31日前返还汪利群借款本金12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30万元为本金从2013年12月22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以120万元为本金从2013年12月22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以上利率均按月利率2%计算)。 二、姜玉萍于2015年1月31日前支付汪利群律师代理费2万元。 三、李其保、黄山翠林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黄山飞峰徽州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协议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案件受理费33348元,减半收取16674元,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21674元,由汪利群负担。 五、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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