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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高新(滨)市管罚处字〔2019〕213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牛仔裤;2、罚款人民币2500元;3、没收违法所得250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2750元(贰仟柒佰伍拾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05
    决定机关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朱宸慧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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