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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运政罚〔2021〕31J9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31日10时16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杭甬高速许村出口处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DJ5105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沈岸锋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沈岸锋驾驶浙DJ5105普通客车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其行为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31
    决定机关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