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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汕交罚[2022]004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2年02月25日12时32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汕汾路外砂收费站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潮州市恒安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程来中使用粤U33031大型客车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行为。当事人分别于2022年1月14日、1月16日、1月23日有相同违法行为被查处,本次违法行为属本年度第三次以上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视频资料、线路标志牌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7
    决定机关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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