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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潮安交罚〔2022〕000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2年02月23日15时1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S233浮洋路段巡查中发现,饶辉春驾驶的粤U03481大型客车停靠,有一名乘客下车。经调查取证,当事人潮州市恒安运输有限公司有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以《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07
    决定机关 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