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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汕交罚〔2022〕000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2年01月14日07时13分,我局执法人员在潮汕路执法检查时,杨玲驾驶潮州市恒安运输有限公司粤UU1097大型普通客车停在路边,车旁有数件行李,车上有33名乘客,经进一步调查,现场乘客大部分是从潮州市往江西省瑞金市,但其中有2名乘客无法出示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这2名乘客是从汕头往江西瑞金,每人运费110元。潮州市恒安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UU1097大型普通客车有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行为,当事人该违法行为今年属第一次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客运线路标志牌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21
    决定机关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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