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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桓地税罚〔2017〕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违反申报纳税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处你单位2015年度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653.40元,税款50%的罚款,即罚款金额为653.40元×50%=326.7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2
    决定机关 桓仁满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