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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运政罚〔2020〕2349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9月8日,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资料进行了取证:发现2020年9月6日14时54分,浙EC7582普通客车在杭宁高速口湾山加油站对面公交车站台路段停靠上客1人,该车是安吉至嘉兴的市际班车,所有人是浙江安吉长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客运经营者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6
    决定机关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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