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东公(消)行罚决字〔2019〕02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港联建设(北京)有限公司,负责承建的东城区金宝街2号雅安公寓底商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办公室设置人员住宿,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消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港联建设(北京)有限公司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09
    决定机关 北京市东城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