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公(消)行罚决字〔2019〕024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港联建设(北京)有限公司,负责承建的东城区金宝街2号雅安公寓底商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办公室设置人员住宿,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消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行政处罚内容 | 给予港联建设(北京)有限公司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09 |
决定机关 | 北京市东城消防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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