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辽盘工商处字〔2017〕1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0
    决定机关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甲付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