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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宝处〔2021〕1320210007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500万元,责令限期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6
    决定机关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