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58569****05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281民初9217号
    案号 (2018)苏0281执859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阴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2018-12-05
    发布日期 2019-03-2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一致确认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应给付苏州天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8418799.05元,该款由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底前支付300万元,于2018年11月底前支付300万元,余款2418799.05元于2018年12月底前付清。 二、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支付完前两期服务费十日内,苏州天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开具金额为2473769.05元的江苏省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如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其应当支付以本金8418799.05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且苏州天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就上述服务费(扣除已履行部分)及逾期付款利息向法院申请一并强制执行。 四、案件受理费70732元已减半收取35366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40366元(苏州天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负担,于2018年12月底前直接给付苏州天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起生效。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