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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北碚环执罚〔2019〕1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七条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5月27日,对该单位龙凤桥街道长滩村一纵线的土石方工地检查发现,该公司油罐未按照规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违反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已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1
    决定机关 北碚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