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北碚环执罚〔2019〕1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5月27日,对该单位龙凤桥街道长滩村一纵线的土石方工地检查发现,该单位油罐内少量柴油进入雨水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已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01 |
决定机关 | 北碚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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