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邯山市监处字〔2019〕10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6
    决定机关 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娟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