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宁综法浦〔2019〕120040 |
违法行为类型 |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第二款: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抛撒滴漏,不得车轮带泥行驶。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20 |
决定机关 | 南京市浦口区综合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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