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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佛交罚[2021]010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5月07日15时30分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38号之27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佛山市高明行润物流有限公司使用粤EX3257重型半挂牵引车有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其具体行为是第一次被查处。
    行政处罚内容 佛山市高明行润物流有限公司罚款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6
    决定机关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