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柯市监案字〔2020〕3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药品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使用劣药的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3-12 |
决定机关 | 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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