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萧统罚决字〔2017〕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康帛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杭州市萧山区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萧统罚决字〔2017〕2号 当事人:杭州康帛羽绒制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6-28 |
决定机关 | 区统计局(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
法定代表人 | 富雪芬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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