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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都安工商质监处字[2019]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广告管理规范 06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15
    决定机关 都安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梁韬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