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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杨市监案处字〔 2016 〕 100201662445 号
    违法行为类型 null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14
    决定机关 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乐亦松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