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江银保监罚决字〔2019〕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原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刘汉雄负管理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五十万元;对刘汉雄给予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10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保监会江门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杨代平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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