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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茂交罚[2021]042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9月13日14时38分,高州市金墩物流有限公司使用粤K89623粤KC987挂重型货车运载纸途经金塘(S283 130km+200)路段,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1.075吨,轴数是6轴,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吨,超限2.075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高州市金墩物流有限公司使用粤K89623粤KC987挂重型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违法事实清楚,程度较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0
    决定机关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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