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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珠交罚[2021]009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4月19日,在珠海市南村巴士站,当事人珠海市拱运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实施班车客运经营者、直通港澳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停靠站点经营行为,涉案车船号为粤C92701,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视频资料、道路运输证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6
    决定机关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