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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越)应急罚〔2022〕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23
    决定机关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