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鄂银保监罚决字〔2020〕6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租前调查不尽职,致使融资资金未按约定用途由承租人使用 |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陈海波、龚廷、王永保分别予以警告。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31 |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
| 法定代表人 | 谌赞雄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