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天市监白处字〔2018〕4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 行政处罚内容 | 吊销当事人注册号为33102300001426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1480795369)的营业执照。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2-29 |
| 决定机关 |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林继标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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