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巴市执法罚〔2017〕第2—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砍伐、损坏城市树竹花草或者损毁城市园林绿地一案
    行政处罚内容 擅自在巴州区南坝将军大道338号门市外人行道上砍伐树木,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三之规定。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按照巴中市市政园林路灯管理处对巴中市乐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砍伐树木价值鉴定总价1250元两倍的标准,对你公司处罚款1250×2=25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08
    决定机关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