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微信实现将媒体内容分享到电视的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610561937.5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7623861A 公开(公告)日 2018-01-23
申请公布号 CN107623861A 申请公布日 2018-01-23
分类号 H04N21/235;H04N21/2743;H04N21/433;H04N21/435;H04N21/472;H04N21/4788;H04N21/845;H04L12/58 分类 电通信技术;
发明人 黄华;谢昌兴;武江涛 申请(专利权)人 上海视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愉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上海视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201203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玉树路269号5号楼3320室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微信实现将媒体内容分享到电视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基于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创建微信电视平台并与机顶盒建立连接;用户使用微信与机顶盒进行绑定;用户使用微信发送媒体内容到微信公众号;由微信电视平台对媒体内容进行下载或转存;微信绑定的机顶盒通过微信平台获取对应的媒体内容地址并进行显示;提供分享微信照片或视频内容到机顶盒的便捷途径。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只要用户绑定机顶盒,随时随地可发送照片和视频到家里机顶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