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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成新津市监罚〔202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含保健食品)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1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9
    决定机关 成都市新津县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