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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罚决字〔2021〕第05-02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9月07日14时30分,当事人杭州优狮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有的浙A6Z979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装载一车混凝土从杭州优狮混凝土有限公司到萧山区城厢街道湖头陈安置房工地。2021年09月07日15时14分,当车辆行驶到萧山区风情大道与晨晖路交叉口路段时,因车辆后部出口处密封条破损,造成部分混凝土从车辆后部的漏斗处泄漏污染风情大道路面。当事人的行为被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08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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