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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罚决字〔2021〕第03-03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案情简述:2021年08月06日下午,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北干中队执法人员接到中队数字勤务室预警,反映2021年08月06日06时27分,当事人杭州优狮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有的牌号为浙A30A67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运载散装货物(混凝土)途经萧山区金鸡路与萧杭路交叉口路段时,因密封不严密,导致泄露,污染路面的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的违法行为。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1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