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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综执罚字〔2020〕第09030120060100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优狮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5月07日,当事人杭州优狮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有的浙A3W996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从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柏山陈村的混凝土公司装载了一车散装货物(混凝土),前往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一金二安置房工地使用,于23时45分,在途经萧山区博奥路与萧杭路交叉口路段时,因为密封不严密,导致散装货物(混凝土)泄漏遗撒,污染了道路,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并移送查处。该车在运输散装货物(混凝土)过程中,密封不严密导致泄漏,污染了路面,属于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密封不严密导致泄漏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1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