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京顺市监罚字〔2021〕10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第六十七条
    行政处罚内容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试行)》中企业监督管理类编号C32012A010“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的行为”,裁量基准为“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1
    决定机关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