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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清)食药监食罚(2017)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进货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未按规定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23
    决定机关 太原市清徐县食药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