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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房城管罚字﹝2019﹞0909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2019年9月9日15时00分,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房山区长阳熙悦天街44#、47#、48#地块总承包工程施工现场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有泥土的行为,经现场勘验,长度为12米。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经复查,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按照执法人员要求改正了违法行为。该公司现场负责人崔彬一同参与了现场检查,并表示无异议。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07
    决定机关 房山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